数据处理协议(DPA),依据 GDPR 第 28 条
版本: 2026-0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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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双方
处理方(AV): netzmal GmbH, Hinrich-Fehrs-Str. 3, 25813 Husum, 德国,代表/所有者:Tim David Saxen,E-mail:info@netzmal.de
控制方(V): 上传文件的相关用户/公司。上传者确认其有权传输并具备合法授权。
2. 标的、期限、性质与目的
- 标的: 对上传的电子发票(PDF/XML,例如 ZUGFeRD/Factur-X/XRechnung)进行验证/分析并展示结果。
- 期限: 自上传至分析完成;上传文件及临时产物将 最迟在 24 小时内 删除。
- 处理性质: 接收、临时存储、提取(例如从 PDF 提取 XML)、解析/验证、在浏览器中输出。
- 目的: 提供验证工具;不用于自身目的的处理。
3. 数据类别 / 数据主体
- 数据主体: 联系人/员工、控制方的客户/供应商,可能包括发票上的自然人。
- 数据: 通常包括姓名/地址/联系方式、发票与服务数据、税务数据,可能包含 IBAN(如有)。
4. 指令
处理方仅依据控制方的书面指令处理个人数据。指令即上传文件并使用分析功能。
5. 处理方义务
- 保密,并仅允许授权人员访问。
- 依据 GDPR 第 32 条实施适当的技术与组织措施(下方简述;细节可应要求提供)。
- 仅在本 DPA 约定下使用分包处理方;名单/信息可应要求提供或见隐私说明。
- 协助处理与本处理相关的数据主体权利/事件。
- 按上述期限删除(最迟 24 小时)。
技术与组织措施(TOM)简述(细节可应要求提供)
- 加密传输(TLS/HTTPS)。
- 服务器/目录访问控制(最小权限)。
- 日志最小化(日志中不记录发票内容)。
- 自动删除临时上传数据(最长 24 小时)。
- 生产/测试环境隔离(如适用)。
6. 控制方义务
- 为数据主体提供合法依据/履行告知义务。
- 仅上传有授权的文件;不得上传非法内容。
7. 电子方式订立
通过勾选复选框并上传文件,以电子方式订立 DPA。
提示:本 DPA 在适用情况下补充隐私说明/条款。